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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换药室工作制度
2021-05-14 08:45  
  1. 换药室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工作人员进入换药室应衣帽整齐,操作前后戴口罩洗手。

  3. 严格区分无菌区与污染区,无菌物品、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界限清楚,不得混放。

  4.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先换无菌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者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5. 各种无菌敷料、纱布、棉球由容器内取出后不得再放回原处。污染的敷料须放放入桶内,不得随意乱扔,污物桶应每日清理,每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

  6. 每次换药完毕,整理用物,放置在固定位置。

  7. 使用后换药碗、弯盘、镊子,应先消毒液浸泡,后清洗再高压消毒,无菌瓶、敷料罐每周高压消毒一次,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

  8. 经浸泡使用的锐利器械应严格计时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未使用完的各种敷料、油纱条、敷料桶、棉球罐过期后应重新高压灭菌。

  9. 本制度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0. 本制度自2020年11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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