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着美国建国。我们知道美国国旗是星条旗,十三条纹表示美国建国之初东部大陆的13个殖民地,也即一开始的13个州。到1789年宪法生效时,这十三个州中 6个州为蓄奴州。从地理位置上看正是所谓的南方,而自由州则是北方。因为有这种差异,所以在美国的蓄奴州常有奴隶跑到自由州,也有奴隶贩子把自由州的黑人拐卖到蓄奴州牟取暴利。这本书里讲的正好是后者。到本书所说的故事发生的时候,也就是1841年的时候,美国已经有26个州了。其中有一半是蓄奴州,这些州基本都在南方。这时候南北战争还没有打响。蓄奴州被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是在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国会的《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被签署,意味着黑奴制度最终被废除。 (查阅所得)
作者原本是一个自由人,生活在纽约,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黑人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他以演奏小提琴为生,并且小有成就。可是他怎么都不会想到,两个白人以马戏团表演寻找伴奏为由,给他以优厚的报酬,将他骗到华盛顿,在把他灌醉以后,将他卖了出去。当他一觉醒来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成了黑奴。起初他被卖给了福特先生,在庄园里当奴隶。不久又转卖给了素有“黑奴终结者”之称的埃培斯,他日复一日地在种植园里采摘棉花,目睹了许多黑奴的悲惨命运正如所罗门•诺瑟普在书中对女奴帕茜的描述:“她不知道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区别,在她看来,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劳役,不受主人和监工的残酷虐待。快乐,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 诚然,并非所有的奴隶主都是残暴不仁的;也有像威廉•福特、麦考伊小姐这样天使般的好人就是在这十二年里,所罗门始终没有放弃重回自由人的希望,他甚至在努力给人演出,将挣下的几个银元藏在大树里。他用树枝削成笔尖,蘸着黑莓果汁给妻子写信,当他把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了白人领班,希望他为自己寄一封信去纽约时,没有想到,白人领班欺骗了他,收下银元后,却向奴隶主告发了所罗门,为此他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加拿大来的木匠巴斯先生,这才结束了他奴隶的命运。回到纽约之后,他完成了《为奴十二年》的回忆录。
故事的结尾当然是皆大欢喜了,主人公回到了家,家人也安然无恙,女儿出嫁,儿子长大成人,妻子虽然满头白发,但这不就是那他期待已久的场景,那梦寐以求的幸福吗?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主人公恢复了自由,而背后的其他黑人呢?只能说,他们被时代的巨浪吞噬了。这,也是历史的残酷,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经阶段。
人是生而平等的,一个朴素的真理,对那个年代的人们竟然是如此的困难。主人公追求平等与自由的坚定信念,深深撼动我的内心,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 而作为生在当代的我们,虽然没有这种体验,但是,换个角度看,不也差不多吗?、每个人都身不由己,不进则退、弱肉强食,我们不得不掩埋自己的善良,为了生存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然而,我们可否也像主人公一样,磨枪十年,只为一战呢?忍辱负重地坚持不懈、坚定信仰,并坦然接受这人生的考验?即使不公,我们也可以改变自己一点点。
张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