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团委成立于2002年9月,担负着组织校区青年、引导校区青年、服务校区青年和维护校区青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
一、遵义医学院校区团委机构设置
校区团委现有专职团干3人,其中团委书记1名,团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团委老师1名。目前设有:各部系团总支,团委办公室、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社会实践部、网络科技部、狂想曲电影工作室6个直属部门,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山海韵报社,青年志愿者协会,青春健康高校行项目组,青春红丝带项目组,“逐梦100”团建项目组等官方团学组织。校区团委的学生组织机构和运行体制完善,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遵义医学院校区团委职责范围
(一)在校区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校区党委和校区行政的中心工作,负责校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
(二)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校区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三)对各部系团总支、团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检查监督各部系团总支、团支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关心和保障团员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处理好有关的来信和来访。
(五)负责申请入团青年的培养教育、发展新团员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离团、评比表彰先进和教育处理违纪团员等工作。
(六)负责校区团员的档案管理、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团内文件的收发、管理以及学习资料的订购与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校区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举办文化艺术系列活动;负责牵头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等重要活动。
(十一)负责指导和帮助团直属部门、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山海韵报社、青年志愿者协会、青春健康高校行项目组、青春红丝带项目组、“逐梦100”团建项目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的调研工作,为校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十三)配合校区党委组织部做好申请入党团员的培训、教育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成立以来,校区团委在校区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在校区各部系、各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多项校园文化活动,以多样的形式助力开展校区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