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第一期

2019年03月12日 团委 点击:[]

各团总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少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引导校区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提高校区共青团员的综合素质,经校区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青春团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周一至周五)

二、培训对象

思想上积极要求与党组织靠拢的在校共青团员

三、培训方式

现场专题讲座、视频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自学

四、培训要求

(一)参加团校学习的同学要在团委的组织下和在所属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认真参加团校学习并完成团校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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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第一期青春团校组织机构

一、机构组成

团校设顾问、校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组

二、常委名单

团校顾问:黄华玲(遵义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珠海校区党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团校校长:许光阳(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办公室主任:杨泽寅(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团委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兰常慧 李 希

成 员:吴 侠 欧阳远婷 赵 珂 徐 欢 胡良鑫 韦玉锋 戴绍雯 许 婷 王 欣 朱 擎 龙 莎 邹立睿 喻圣乔 龙 玲 孙蕴力 詹林琴 邹蕊遥 安玉鹏 李梓仪 周 炯 谭华婧

团校班主任:吴 侠

秘书组设于团委组织部:

组 长:张亚青

副组长:潘彦玙 彭航运

成 员:陈可心 陈 丹 方雨迪 刘学盈 安 昆

陈绍辰 王福宝 韦玉锋 各团总支组织委员

附件2: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第一期青春团校学员名额分配

关于团校学员的名额分配,按照团学组织干部人员的25%进行分配;各部系原则上按照在校班级(实习返校生及实习年级除外)每班各5名同学进行分配,各团总支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配各班的名额。具体如下:

基础教学部团总支(含临床医学系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135人

口腔医学系团总支:15人

护理学系团总支:70人

生物工程系团总支(含药学专业):75人

外语系团总支:30人

医学影像学系团总支:25人

研究生团总支:15人

团学组织干部:131人

共计:496人

附件4: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青春团校学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向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并以此来严格规范自己,争当先锋模范;

三、服从领导和教学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团校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和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五、上课认真听讲、勤记笔记、独立思考、积极发言;

六、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七、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卫生、倡导校园文明风尚。

附件5: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青春团校学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团校学员的管理,确保团校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学员管理

1.由团校办公室对团校学员进行考勤。团校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并签到。

2.成立团校临时团支部和班委会,协助团校办公室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团校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分管团总支的老师审核签字后,交予团校办公室,请假次数不得超过1次。

4.培训期间学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教室,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所有通讯工具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且统一交到指定存放位置。

5.培训期间自觉佩戴团徽,着装整洁大方。

6.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

(1)无故缺席1次者。

(2)请假达2次者(含2次)。

(3)迟到和早退达2次者(含2次)。

(4)团校学习期间有违纪现象,经提醒不改正者。

二、学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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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平时表现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平时表现占30%,培训结束后,学员统一参加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占70%。

2.平时表现根据考勤、课堂表现,以及团校办公室抽查等记录进行评定。

3.综合分以8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4.团校结束后,会根据总成绩(平时成绩+卷面成绩)的高低,评选出成绩占前4%的学员作为优秀学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工作人员。

三、考试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

4.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通报批评处理且不能参加之后青春团校学习。

上一条:关于举办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第一期青春团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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