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校区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校区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校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和校区高质量发展,经校区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校区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第一条 校区领导接待日每月安排一次,时间为早上9:00-11:30,接待地点为各校区领导办公室;若与节假日冲突,则向后顺延。具体时间由校区党政办公室通知为准。
第二条 校区轮流安排领导(书记、管委会主任、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接待工作,党政办公室根据预约事项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提前将有关材料报负责接待的校区领导,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做好接待日的准备、记录、反馈和督办工作。
第三条 接待对象为校区教师、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和校区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四条 负责接待的校区领导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如有关系到学校和校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或重大事项,须提交行政办公会或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认真填写记录表,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和督办结果移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整理登记并归档,呈管委会主任审阅。
第六条 校区领导接待日采取预约制。校外来访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校办邮箱(zmuzh@zmuzh.edu.cn)向党政办公室提出预约申请;校内来访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校区OA系统向党政办公室提出预约申请。无预约的来访者和重复来访者,一般不予安排和接待。
第七条 来访人员服从接待安排,注意维护校区教学、科研、管理的正常秩序,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预约访谈,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校区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由校区保卫科、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
2.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校领导接待日记录
3.校区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表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