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第11栋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采编:邢希如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

经2026年7月7日遵义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珠海校区第11栋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第11栋学生公寓为4人间,每间宿舍建筑面积48.8㎡,人均建筑面积12.2㎡,配独立卫生间、阳台,有床架、书桌、储物柜、室内有供热水设备、冷气设备(空调)、电梯、盥洗池、网络终端、消防喷淋装置、专人清洁卫生、专人安全保卫等,符合并优于粤价〔2007〕186号文件规定的一级学生公寓标准。

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费用包含内容:上述收费标准包含每生每月4立方米自来水、9千瓦时电及不低于1.6立方米热水的费用,超出部分按相关规定据实收取。

执行时间本标准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定价依据:

1.《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学生收费管理办法》(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

2.《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及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1677号)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

监督电话0756-7623901,0756-7637814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监督反映。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