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高等职业院校和少数高等院校选派12至15名在职教师赴新加坡5所院校见习交流,为期3个月,学习语言为英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选派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及少数高等院校优秀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见习交流。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12-15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留学专业主要为:人工智能、精密工程、数据分析、公共卫生与社会科学、设计与传媒、工程学、自动化和机电一体化、生物医学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护理学、化学与生物分子工程、工程学、化学工程、管理学等,详见《新加坡专业院校一览表》。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2所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和少数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英语流利。申请人应提交雅思、托福成绩 (如无,亦可提交大学四、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外语水平达到雅思6.0或托福80分的人选。
四、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同意,于2022年6月17日至2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中新职教见习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2.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于6月22日前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所在单位的推荐函(校本部教职工需院系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珠海校区教职工需珠海校区领导签字盖章)以及以上材料PDF版。另外,还需准备提交给新方的对外联系材料,此部分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PDF版即可,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85871965@qq.com,具体如下:
(1)个人信息采集表
(2)护照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其中,材料(1)个人信息采集表应用英文填写,并在表中指定位置附符合入境新加坡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的英文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材料(2)至(5)中,除护照信息页外,其他材料若为中文,请附英文翻译件。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
2.新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并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反馈于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六、派出
被录取留学人员暂定于2022年10月派出,具体以新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珊珊
联系电话:0851-28643569
受理地点:行政楼国际合作处外事科
珠海校区联系人:舒正友、张国娇
联系电话:15811665090
附件:1.信息平台应提交信息材料及说明
2.新加坡院校专业院校一览表
3.新方要求的个人信息采集表
国际合作处
2022年6月17日